杭州網訊 對待違建,杭州歷來采取“零容忍”的態度。除了陽光房、面積超標的雨棚這些我們常見的違建,樓頂的廣告牌也不能放過。
7月11日下午,西城廣場二樓某餐館負責人胡女士就收到了城管隊員送來的870元罰單,只因樓頂多了幾個“字”。
原來,西湖區城管局文新中隊近日在開展建筑物屋頂招牌集中整治工作,對超出建筑物屋頂、裙樓屋頂或不符要求、破壞天際線和城市風貌的廣告招牌予以清理,該菜館也在整治清單范圍內。
城管隊員先是找到了胡女士,上門進行了溝通,并表示對這些已建成的歷史遺留問題,按要求自行拆除的將不予處罰,胡女士表示認可,并于當天就拆掉了某“菜館”“夜宵”這些廣告牌的單字。
7月11日,文新中隊隊員在巡查時,發現該餐館的屋頂西面,有工人正在設置一處招牌,用鐵架固定,安裝單體發光字,屋頂背面也已重新安裝了一排招牌字,總面積有7個多平方米。
拆了又裝,還被抓了個現行,隊員對店家的行為也很“無奈”,只能進行立案查處。從4月中旬開始,西湖區開展了屋頂招牌的整治,專門針對超出建筑物屋頂的、裙樓屋頂的屋頂招牌。為了打響行動“第一炮”,西湖城管更是從自家的屋頂招牌開始,著手拆除。
根據《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,設置招牌未按規定備案的,責令在規定時間內備案,可處5百元至3千元罰款;對其中不符合設置規定的,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。
基于胡女士再次叫人拆除了招牌的從輕情節,西湖區城管局對其作出了87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。